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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惠政策
  1. 拥有国家驰名商标、中国名牌产品、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品牌的企业优惠30﹪;
  2. 拥有省级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优惠10﹪;
  3. 拥有地市级知名商标或地市级名牌产品的企业优惠5﹪;
  4. 四川、重庆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青海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新疆、广西、内蒙古以上12个西部省市的企业参展展位费优惠20%;
  5. 全球500强企业参展展位费(限36㎡)免费;
  6. 政府、商协会等团体组织的境外参展企业,展位费优惠20%;以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,并在楣板、会刊资料上一致,如注册地在大陆的仍按国内企业结算参展费用;
备注:
  1. 以上优惠政策不重复使用;
  2.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,须企业在缴纳展位费时,凭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申请,逾期不再享受。
交款帐户
户 名: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义乌市支行越阳分理处
开户帐号:850033234408093001
备注:
参展企业交款方式:
  1. 现金直接交至组委会展览业务部现场收费点,并开具正式发票;
  2. 电汇或支票转款汇入组委会指定帐号,原则上不提倡客户自行将现金存入银行(即现金交纳单),若有使用现金交纳单的,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“现金交纳单”原件送 到组委会展览部现场收费点并开具正式发票。